甘肃职称制度改革:副高以上职称评定“凡晋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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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职称制度改革:副高以上职称评定“凡晋必下”

  据了解,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制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具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带头人或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显着成效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和职业资格等级。
 
  《意见》还提出,要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服务,对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采用延长专业年限办法晋升职称。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重大研究成果和特殊技能的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直聘制度。
 
  离岗创业可保留原有身份和职级
 
  《意见》指出,破除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之间顺畅流动。完善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离岗创业具体办法,允许离岗创业人员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级,协议期满后及时回原单位工作的,可享受离岗时的职务待遇。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离职后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离岗创业人员原所在单位调剂解决。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逐步推行“凡晋必下”制度
 
  适当放宽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高级职称职数限额。探索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调整办法,适当放宽县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限额,鼓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根据专业特点,逐步推行“凡晋必下”制度,对晋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县及县以下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需要突破岗位结构比例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领军人才连续三年不合格将“退队”
 
  完善突出贡献人才奖励体系。加大在甘“两院”院士、“甘肃省科技功臣”、“甘肃省领军人才”奖励力度,提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专家”一次性奖励标准。对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高级专家,按实际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入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纳入省领军人才*层次管理,并享受相应津贴待遇。完善省领军人才激励和退出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和有突出贡献的进行年度津贴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津贴,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领军人才队伍。
 
  科技人才可在职创业或兼职
 
  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允许和鼓励在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职创业或在科技型企业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加大对人才创业的支持力度,完善落实培训指导、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充分利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及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快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科技创新城等创业平台建设,引导各类人才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开展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人才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问题。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制定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强调社会评价。鼓励各地各行业各领域研究出台个性化评价办法,对“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人才,授予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有别于国家职称系列的专门称号,并给予适当补贴。(来源:兰州日报)
 
  文件原文:
 
  中共甘肃省委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着力破除束缚我省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眼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1.改进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突出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外派挂职、进修深造、培训锻炼等措施,培养行业骨干人才。加快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支持高校以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为依托,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招生规模。争取教育部直属和省外高校扩大在甘招生规模,大力培养重点行业、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省属高校每年拿出一部分招生计划,开展急需紧缺人才订单式培养。
 
  2.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支持创新型人才研发转化重大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重视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在研发机构建设和经费、项目等方面形成稳定支持的长效机制,鼓励人才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开发。完善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制定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的财政性科研支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加大绩效激励力度,取消劳务费预算限制比例,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检查评审方式。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后期资助和事后奖励办法,支持人才开展科技研发。
 
  3.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紧紧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在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技能人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和大师工作室,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不断提高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农村远程教育体系和农民培训基地作用,加强以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专业技能型人才和专业服务型人才为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一支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4.完善乡村医疗卫生和教育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乡村医疗卫生和教育人才中长期培训规划,切实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和教育人才培养力度。*经费投入,坚持对乡村医疗卫生和教育人员进行有计划、不间断的业务轮训。建立对口帮扶制度,实行上级机构与下级单位一对一挂钩全覆盖,*上派下挂等形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和教育人才的能力素质。继续做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不断拓宽援助渠道、丰富援助内容、精准援助目标,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急需人才为基层一线提供“组团式”支持服务的长效机制。
 
  5.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建立企业家战略合作平台,*开展学习培训、考察交流和项目合作,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领军型企业家。加大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众创空间、创富中心、甘肃(武威)陆港等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人才、项目、资金有效对接,催生一大批新型企业家。支持和鼓励企业培育、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进一步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环境。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加强专职监事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提高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畅通企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薪酬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年薪制和股权、期权等薪酬政策。落实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贷款担保、职业培训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
 
  6.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深入实施“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青年学术技术团队,给予重点扶持培育。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作用,继续实施“陇原之光访问学者计划”,每年从基层企事业单位遴选青年技术人才,到专家科研工作站、中央驻甘单位和